海关严查,出货注意!
市场消息面:
据悉,盐田蛇口查验政策收紧。
蛇口:自2024年6月28日起,任何未申报或瞒报行为,无论货物数量多少,一经查实,将立即执行退关处理。
盐田:对于货物与申报信息不符的情况,坚决不予放行。若存在多项未申报项目,将要求货物做退场处理。
有业内人士建议,
1、敏感货物提前确认:
近期计划在盐田或蛇口进出口敏感货物的企业,请务必提前与相关部门确认货物属性及合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2、细化货物清单:
提交货物清单时,请务必详尽列出所有要素,特别是针对敏感货物。同时,危险品与木制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务必清晰标注,以免因信息模糊导致退场或重罚。
3、加强客户沟通:
鉴于查验难度的提升和时效的不确定性,特别是针对杂货柜,成本可能上升。
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当前形势,解释可能遇到的挑战,并寻求双方的理解与配合,共同应对市场变化。
海关对此已辟谣:官方并无上述公告,进出口业务如实申报,资料详尽,都是每位物流人应尽的义务。
深圳海关在昨天(7月1日)发布了“海关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单”。
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8日,深圳海关所属梅沙海关共执行259个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其中申报不符的有22个,
涉及货物未申报,规格、数量、净重申报不符,税号、品牌申报不符等。
此外,近期关于海关要查钢材买单出口的“新闻”也在圈内大量流传。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外贸活动的逐渐增加,一些没有出口权的单位(如工厂、贸易公司或个人)也希望能够出口货物。
但由于他们没有出口经营权,无法直接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
因此,这些单位需要借助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来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买单报关便应运而生。
但由此也衍生出了一些不合规问题,比如虚开发票。
“自2021年国家全部取消钢材所有品种的出口退税后,出口商不必再需要上游开具的发票和出口单据去税务部门申请出口退税。
国外的接货商更从来也不需要国内的出口商开具发票,所以国内出口商手上就有‘不需要开票的货’,
这部分‘不需要开的发票’就可以开给一些‘不需要货只需要进项票’的下游用户。”
这种行为,简称,逃税漏税。
今年4月,青岛市税务局公布了查处某出口商买单出口(涉及钢材)的稽查送达公告。
根据处罚决定书,该企业2年间借用买单出口名义出口货物,需按照自营收入补缴相关各类税款近千万。
延伸数据:
据海关统计,2024年1-5月我国累计进口钢材304.3万吨,同比减少8.5万吨,下降2.7%。
累计出口钢材4465.5万吨,同比增加883.7万吨,增长24.7%。